产品描述
贵州医院手术室净化 层流无菌洁净工程万级承接
一、 候诊区等公共空间应充分考虑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患者需要,设置无性别卫生间、哺乳室和婴儿整理台等。
二、 门急诊、病房、手术室等区域应设置医患交流室、医护人员休息区等,注重人文关怀,为医务提供必须**。
三、 综合医院的室内装修和设施,应符合下列规定:
一、应选用坚固、环保、安全的材料,不应使用易产生粉尘、微粒、纤维性物质的材料和有尖锐棱角的家具,室内空气质量应达到相关标准。
二、室内顶棚应便于清扫、防积尘,易维修。
三、内墙墙体不应使用易裂、易燃、易吸潮、易腐蚀、不耐碰撞、不易吊挂的材料;有推床(车)通过的门和墙面,应采取防碰撞措施。
四、地面应选用防滑、易清洗的材料;检验科、血库、病理科等用房的地面用材还应耐腐蚀,便于清洁消毒;部分医疗设备用房应防尘、防静电。
五、化验台、操作台等台面均应采用易洁净、耐腐蚀、可冲洗、耐燃烧的面层,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。
六、厕所卫生洁具、洗涤池应采用耐腐蚀、难玷污、易清洁的建筑配件,洗手池和便器宜采用非手动开关。男女卫生间的便器设置比例应小于或等于1:2。儿科等区域卫生间应设置儿童卫生间或儿童**洁具等。门诊区域应设置医务人员**卫生间。
七、儿童诊疗区域的门窗、家具和楼地面等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。
八、检查、**用房应满足使用人群的隐私要求,注意开门方向,宜设闭门器。房间内宜设置隔帘或屏风。
四、 综合医院的院区管网,应采用分区专线供应,宜采用综合管廊形式。主要建筑物内,应设置管道井并根据需要设置设备层。设备层及主要管道沟应考虑设备系统及干管维修和通风,并采取防水措施。
五、 综合医院的供配电系统和设施应,应采用双重电源供电并配备应电源,保证不间断供电,应符合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(GB50052)及有关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要求。
六、 综合医院应配置与其建设规模、医疗业务和医院管理相适应的智能化、信息化系统,并确保数据和网络信息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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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刘安奎先生(经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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