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州医用中心供氧 中心供氧系统设计工程
台州中心供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为确保医院患者用氧需要和重症患者抢救急需, 防止因供氧 系统故障 或天气、自然灾害等突发原因造成氧气供应中断而影响医 疗救治工作,特制定本预案。气属药品,供氧设备(氧气瓶) 属医疗器械,依据 《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 、《人民共和国 药典》、《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和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 , 参照相关规定,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。
1、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,其他院**为成员的应急工作领 导小组。
职责:监督工作制度落实, 检查医院供氧作, 防止供 氧事故的发生; 对发生供氧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, 安排救助 事故受伤人员和故障的抢修工作;组织对患者的急救; 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。
2、发生一般的用氧故障,立即电话报告中心供氧负责人, 按照故障情况配合协助修复, 当维修人员不能自行排除故障, 要 立即上报,及时联系 供氧设备安装公司(售后服务联系人)提供 技术支持或 来院抢修 。
3、中心供氧发生火灾、地震、爆炸、氧气管道爆裂、氧气 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(故障)时,及时院**或院应急工作 **小组,启动应急预案, 而后根据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、 地点、 涉及范围、损害程度、人员伤亡、危重患者人数等具体情况部署 安排医疗救援、 抢修等相关应急工作。 视事故情况关闭供气阀门、 氧气瓶开关、切断电源、使用灭火器具等,将损失降到较低。
4、医务科、护理部、剂科、设备科、总务科、保卫科等 科室在院应急工作**小组和分管院**的统一指挥与协调下, 召集相关人员积极投入医疗救治、现场处置、应急物资供应、通 信联络、故障抢修、后勤**与技术支援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。
5、临床科室应配备有一定数量的瓶装氧气与配套的供氧相 关器械装置, 如压力表、 湿化瓶、连接管等,备有一套安装扳手, 以便中心供氧出现故障时可供应急使用。
6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,认真分析突发事件(故障)的原因, 修订防范规章和应急预案,加强安全教育与 管理,严格落实应 急**措施,避免类似事故或故障再次发生。
台州中心供氧操作规程
一、防火(大于10米)、防油、防热(小于45℃)、防震
二、操作阀门时应缓慢进行。
三、氧气瓶更换前应检查气瓶嘴是否清洁,凡被油脂污染的禁止使用。
四、氧站内严禁吸烟和进行任何明火作业,禁止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不准用电热器、燃气炉等进行取暖。
五、氧站建筑应有良好的避雷措施,氧站内应有防爆风扇、防爆灯等防爆措施。
六、氧站须配备消防栓和二氧化碳灭火器消防器材。
七、排放氧气时,严禁将氧放在氧站内,禁止将氧气作吹扫气体使用。
八、排除漏气等故障以及更换元件和气瓶时,必须在管内无压力的情况下进行,严禁带压操作。
九、过滤器半年清洗一次。
十、氧气表在使用和校验中注意禁油 氧气表检验周期为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