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兴医美整形手术室 装修设计 层流手术屋净化装修工程
手术室净化系统技术标准及有关要求
一、工程概况及总体要求
(一)工程概况
1、总体概况
改扩建工程手术室净化系统位于五楼东南侧,共设计29间手术间,其中Ⅰ级4间、Ⅱ级10间、Ⅲ级12间(其中1间系正负压切换)、Ⅳ级3间。设计为双通道流程,洁净走廊位于手术室区域的中部,外部设清洁走廊,手术室平面布置相对集中。设备层设置于五层之上的五夹层。
2、各标段情况
2.1、改扩建工程手术室A标:A标位于五楼东侧,共设计12间手术间(其中Ⅱ级6间、Ⅲ级4间、Ⅳ级2间),辅助房间11间。详见手术室A标范围图。
2.2、改扩建工程手术室C标:C标位于五楼南侧,共设计12间手术间(其中Ⅱ级3间、Ⅲ级8间(其中1间系正负压切换)、Ⅳ级1间),辅助房间10间。
(二)适用有关规范
卫生部主编、建设部及国家计委颁布的《医院洁净手术室建设标准》(2002年12月1日执行)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范:
《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》JGJ 49—88
《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J 210—83
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222—95
《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50209—95
《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》 GB50333-2002
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GB 50073—2001
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GB50019—2003
《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》JGJ 71—90
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43—2002
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42—2002
《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》GBJ 304—88
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通风空调》DB32/TP(JG)024-92
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》GB50019-2003
《智能建筑设计标准》GB/T50314-2006
《空气过滤器》GB/T 14295—93
《高效空气过滤器》GB/T 13554—92
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》GB 15982—95
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GB 50052—95
《低压配电设计规范》GB 50054—95
《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 GBJ 133-90
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JGJ/T 16—92
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45—95
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J 16—87(2001年版)
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GB 50084—2001
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GB 50116—98
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GB/50222
《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》GB50029—2003
《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》YY/T 0186—94
《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》YY/T 0187—94
《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50235—97
《现场设备、工业管道焊接施工及验收标准》GB50236—97
以及较新颁布的国家标准。同时参考国外先进国家相关技术规范。
二、嘉兴医美整形手术室装修给排水系统
按GB50333-2002*八章8.2给水排水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、设备采购及安装。
招标方负责提供压力0.3~0.4Mpa的水源至手术部楼层管井,并预留管道接口,其后的管道均由投标方负责;招标方负责提供50℃的循环热水。
洁净手术部内的盥洗设备应同时设置冷热水并设置混水器。
手术部**池应为壁挂式,I级手术室用池需整机德国原装进口,采用不锈钢或杜邦材料制作,内弧形设计令水花不易飞溅,采用膝触控电控供水龙头,设置挡水板、自动给皂液器、独立镜灯等。
洁净区内的排水设备,必须在排水口下部设置高水封装置。
洁净区内的地漏必须为高水封防臭地漏并加密封盖,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。
洁净手术部内的给水系统应有两路进口,管道均应暗装,并采取防结露措施;管道穿越墙壁、楼板时应加套管。
.给水管与卫生器具及设备的连接必须有空气隔断,严禁直接相连。